相信办理过卖房交易的人都知道,不管是卖株洲新房还是二手房,在卖房之前都需要将户口迁移出去,很多人由于第一次办理卖房手续,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将户口迁移出去,那么,在卖株洲新房前,该如何将户口迁移出去呢?
不管是办理本城区之间的户口迁移还是省外户口迁出都是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或是当地政府服务窗口办理,也可以说是现在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的。
1、办理户口迁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2)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3)身份证、户口簿及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6)原来的户口本。
2、如果是要办理跨省迁出的话,以上的资料还是都需要,另外还需要先去迁入地办理同意其迁入的证明材料。
一、卖房迁移户口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1、所内迁移(派出所管辖的范围内住所的移动)
可以凭借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可以凭借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可以凭借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以上就是卖新房前有关户口迁移的相关内容,总之,户口迁移一定是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不过现在很多城市已开通了政府服务窗口,很多城市的街道派出所已经不能办理迁移户口的业务了,不过可以前往当地政府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这一点还请大家注意一下。